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规划所管理所(东莞市清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
负责人:陈国强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办公室、规划编制组、规划实施组、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市更新中心、土地储备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定;
(二)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辖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城市专项规划,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
(三)承担本辖区规划建设方案审批、验收等规划实施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对各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核准、不动产转让登记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房产测绘有关业务及不动产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
(八)协助镇政府开展全镇城市更新工作;
(九)协助组织编制镇内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信息统计工作;
(十)协助镇内城市更新项目批后实施的跟进工作;
(十一)承担土地收储整备的事务性工作;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规划所):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3楼
办公地址(城市更新、土地储备):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8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办公室):0769-87321922
办公电话(规划编制组):0769-87385219
办公电话(规划实施组):0769-87319822
办公电话(城市更新):0769-87318907
办公电话(土地储备):0769-87867600
办事窗口地址(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溪大道299号综合服务中心9号窗
办事窗口电话(不动产登记中心):0769-8377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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