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房地产管理所(清溪房管所)
负责人:吴广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无
工作职责:
(一) 负责辖区范围内公房的维护和管理。
(二) 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等的初审工作。
(三) 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工作。
(四) 协助业务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
(五)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小区设立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208室/312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87318901/87318918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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