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东林(2020)90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市配套补偿资金的通知》(东林(2020)91号)规定,我镇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清溪镇公益林面积28,869.45亩, 2021年该项补偿资金预算为1,790,000元。镇财政2021年直拨2020年省级、市配套补偿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到12个村委会,实际金额1,290,953.70元。分配股东人数20,027人,6121户。
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