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在清溪司法分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内,受援人陈某及其家属将印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及“尽心尽责,律师典范”的锦旗分别送到清溪司法分局法援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的手中,由衷感谢清溪司法分局法援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在其陷入困境、急需帮助之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据了解,受援人陈某于2022年7月来到清溪司法分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咨询,称其父亲陈某生于2022年4月17日驾驶自行车途经东莞市清溪镇鹿湖东路一路口时,与陈某芳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受伤,于2022年5月25日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小型轿车的所有人是陈某春,陈某要求陈某芳和陈某春共同支付其父亲陈某生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由于受援人陈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特申请法律援助。
清溪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对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并对陈某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进行审核后,立即指派广东律点律师事务所龚瑜律师承办此案。经过一审法院判决,受援人陈某已拿到赔偿金。“赔偿金已全部拿到了,感谢你们,感谢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陈某激动地说道。
清溪司法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清溪司法分局秉承“为人民服务”“法援惠民生”的工作理念,大力发挥《法律援助法》的作用和意义,清溪司法分局法援办事处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为经济困难和符合《法律援助法》案件受理范围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无偿为其指派律师代写法律文书或代理承办案件。
接下来,清溪司法分局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紧紧围绕群众的民生需求,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