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期),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百荟百货店(个体工商户)售卖的姜
(一)东莞市清溪百荟百货店(个体工商户)售卖的姜(购进日期:2024年12月10日)产品,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姜”3.24kg,已售出3.24kg(含抽样检验3.24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