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3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泰佳百货商场销售的豇豆
(一)东莞市清溪泰佳百货商场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10月30日)产品,“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豇豆。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豇豆23公斤,已售出23公斤(含抽样检验2.56公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好旺家食品商行销售的黄骨鱼
(一)东莞市清溪好旺家食品商行销售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1年10月05日)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黄骨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黄骨鱼2.5公斤,已售出2.5公斤(含抽样检验1.828公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