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5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从祥饮食店销售的黄骨鱼、大头鱼
(一)东莞市清溪从祥饮食店销售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1年05月28日)产品,“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销售的大头鱼(购进日期:2021年05月28日)产品,“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黄骨鱼、大头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黄骨鱼5斤,已售出5斤(含抽样检验3斤),购进了上述大头鱼32斤,已售出32斤(含抽样检验3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