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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关于2022年城市低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2-24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额度为233116元,我镇城市低保对象12户21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22944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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