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清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清溪镇三中村)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1号),东莞市清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清溪镇三中村)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由于项目建设用地红线有部分用地占用了规划特殊用地,处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以外,属于限制建设用地区。为保障清溪镇三中村的发展需求,使用清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299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清溪镇三中村,现状为村庄。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299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清溪镇三中村,现状为果园0.2991公顷。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清溪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日期:2021年1月28日
五、公告方式
清溪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清溪分局、清溪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关于东莞市清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清溪镇三中村)的批复.pdf
附件2.东莞市清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pdf
附件3.东莞市清溪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清溪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