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厦村于2014年公布为广东省传统村落,为科学妥善地保护传承好优秀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弘扬本地历史文化特色,指导清溪镇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清溪镇组织编制期限至2035年的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发展规划于2025年12月3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保护发展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清溪镇清厦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示稿(简本).pdf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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