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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不力!清溪又有园区企业被立案查处!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8-19

  8月17日上午,清溪镇虫媒传染病防控专班综合执法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市场监管、城管、卫健、消防等部门单位,对谢坑伟德工业园、谢坑金剑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的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没有严格落实落细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园区企业、个人进行立案处罚,消除卫生和安全生产隐患,保障群众健康与安全。

  查中发现,东莞市厚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园区环境管理不善,个别区域堆积杂物、脏乱物,污水横流,滋生蚊虫,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窨井。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该企业现场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理。

  东莞市裕顺鑫钢材模具有限公司的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车间周围空地,积水严重,污水漫入厂房外雨水窨井。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该企业现场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理。

  针对上述工业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情况,综合执法人员勒令企业立即整改,切实落实落细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措施,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清理厂区室内外积水和垃圾杂物等,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

  同时,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问题一并查处。其中,谢坑伟德工业园李某所有的叉车,未悬挂车牌正在进行作业,经核查,该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清溪市场监管分局将该叉车予以查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拟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

  东莞市新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件锡焊岗位的两名员工未佩戴劳保口罩,经查该企业有为员工发放劳保用品,但未督促员工及时佩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对该企业予以立案,并责令其现场整改。

  接下来,清溪镇联合执法队将重点对不落实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工业园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违规违法及安全隐患的行为,特别是不认真落实虫媒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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