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行动”,集中警力大规模开展夜查行动,严查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8月15日23时50分许,一轿车行经清溪镇科技路执勤点时,车辆突然靠边停车,该车驾驶人形迹可疑。经查,该车驾驶人杨某涉嫌酒后驾车,经现场对杨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核查发现,驾驶人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酒后驾驶。目前,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清溪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务必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劝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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