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专报》,通报全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情况,东莞市案件量实现环比翻番成为全省的工作亮点之一,其中,清溪镇的经验和做法获得充分肯定和经验推广,截至目前,清溪镇累计办案 324 宗,位居全市镇街执法主体第一。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层治理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在成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通过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重新组建执法队伍,迎接各种挑战,创新工作方式,严守规矩红线,确保了市授权下放的职权在清溪镇“接得住、接得稳、管得好”,“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优势初步显现。
自2022年1月正式上线运用执法平台办案工作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办扎实推动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严把案件审查关,认真制定并落实《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件办理及审核工作制度》《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办实每一宗案件,让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截至今年上半年,清溪镇行政检查数为251 宗,行政处罚案件数为115 宗,累计办案量位列全市镇街执法主体第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专报(二十三)》及《东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专报(五)》中受到通报表扬并推广经验,两份《专报》充分肯定了清溪镇行政执法工作目标明、思路清、措施实,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