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烟花爆竹进入经营旺季,安全风险隐患凸显,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清溪公安查处了3起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5年12月16日,清溪公安分局在清溪镇某店铺内抓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嫌疑人林某,查获爆竹1箱,烟花22箱。清溪公安依法对林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烟花爆竹。
2026年1月14日,清溪公安分局联合东莞市应急管理清溪分局在清溪镇某便利店抓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嫌疑人邓某,查获一批烟花爆竹,其中烟花18箱,爆竹10排。清溪公安依法对邓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烟花爆竹。
2026年2月3日,清溪公安分局在清溪镇某村抓获涉嫌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嫌疑人林某,查获烟花爆竹9件。清溪公安依法对林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烟花爆竹。
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能会违反这些法律法规。清溪公安分局将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拧紧烟花爆竹“安全阀”,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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