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168号)(附件),我省已于6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
按照“一口办理”改革工作部署,我镇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报商务备案时,可采用两种申报模式:一、对于持有银行U-key的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http://59.37.20.98)填报;二、申请人选择在工商登记窗口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设立登记,获核准通过后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补充填报商务备案信息。采用上述两种途径之一填报的商务备案数据将通过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动推送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务部门对备案的审核流程不变。
特此通知
清溪镇商务局
2018年7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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