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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94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12-10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书面向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318905 

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条件类别保障方式备注
1何娜431122********5208清溪清溪居民社区4003921工资本市户籍3档租赁补贴
李瑾奇360729********2139清溪清溪居民社区
李瑾瑜360729********2110清溪清溪居民社区
李智敏360729********2118清溪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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