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9号),涉及我镇3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吴老猴鱼档售卖的黄花鱼
(一)东莞市清溪吴老猴鱼档售卖的黄花鱼(购买日期:2024年07月22日)产品,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黄花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黄花鱼”2.5公斤,已售出2.5公斤(含抽样检验2.5公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荣溪饮食店加工的白切鸭例牌
(一)东莞市清溪荣溪饮食店加工的白切鸭例牌(加工日期:2024年07月18日)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白切鸭例牌”。经调查,该店共加工了上述“白切鸭例牌”3份,已售出3份(含抽样检验3份)。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清溪沛春生鲜店售卖的山药
(一)东莞市清溪沛春生鲜店售卖的山药(购买日期:2024年08月06日)产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山药”。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山药”10公斤,已售出10公斤(含抽样检验3.364公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