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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岗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机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10-1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清溪镇松岗村党总支开展了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9月8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决落实巡视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市委巡视配合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松岗村党总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认真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此,松岗村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组给我们指出的农村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不规范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

  (二)努力压实巡察工作责任。一是压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松岗村党总支书记带领村全体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二是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承担整改工作责任,加强对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三是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自觉达到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用好权力,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跟踪督办。松岗村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秉着不折不扣予以落实的决心和态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巡察的反馈清单问题和要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松岗村党总支书记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方面

  1.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由财务干部牵头督办,将近年来支农账户使用情况罗列清单明细,查出账款不相符的原因,加快申请已结转未支出的专项资金。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清支农账户与专项应付款之间的差额,并完成整改。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学习《财政支农资金专户管理规定》,提高了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三是进行专项资金业务培训,村“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逾期债权追收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成立由书记任组长,财务干部、财务人员和驻村律师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债务追收工作计划,采取一切可行方法,严格执行追收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债务追收工作。

  3.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完成村委会及四条村小组所有的财务公布栏的建设和更新,并已经投入使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持续和及时地更新村级和组级财务信息。二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每月上墙公开。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长效机制,对村属固定资产做好全面盘点、登记入库、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并张贴。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相关培训并重新学习《农村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压实“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每季度进行抽查固定资产情况。四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完成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

  5.针对“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一是组织村两干部集中对照巡查台帐和整改资料,认真查找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环节进行研究讨论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强化督查,严管重罚,大力加强整改措施落实的管理工作。

  6.针对“集体资产交易应上未上平台交易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是组成由财务工作人员和驻村律师共同执行的工作队伍,积极开展相关资料的整备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完成上平台的相关工作,原毅力厂厂房回购工作已进入签订合同阶段,回购工作即将完成。颖锋厂、永霏厂两份厂房租赁合同问题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鑫进公司调增土地使用补偿款金额问题,松岗村已经与鑫进公司重新签订土地补偿款合同。

  (二)关于本轮巡察发现的新问题方面

  7.针对“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将费用全数退还。二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值班管理和考勤工作的监督力度,巩固责任意识,认真编排值班表,严格落实值班工作人员的在岗考核。

  8.针对“开支单据审批、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对相关采购人员进行教育,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采购物资的规定,落实单位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并由专职干部进行监督,切实落实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采购物资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9.针对“重大事项未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一是加强村监事会成员的教育,对村监事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二是针对监事未按规定列席议价工作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提高工作责任心,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目前松岗村明确要求村监事会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监管好每单工程、每一个款项具体情况,履行好各自职责,未再出现未按规定列席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议价会议问题。四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民主表决工作,如松岗村浮岗小组在2023年9月已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续约清溪镇松岗厂房。

  10.针对“未履行工程资质审核,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的问题。一是对分管领导对财务办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两委干部”及财务办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形成工程监理职责长效机制。三是规范工程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审批、施工监管、验收、资料保存等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准确、完整。四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2023年松岗村松岗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已落实工程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11.针对“工程涉嫌先实施后补手续”的问题。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2023年松岗村松岗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应对工程资料把关严谨、监督到位,针对每一项工程进行召开专项调研会议的形式,提前部署,深入研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规开展建设工作。

  12.针对“未按民主表决选取施工单位”的问题。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2023年松岗村松岗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民主表决,对于工程资料需严格核对公司名称,加强工程资料的完整度,再三确保资料准确性。

  13.针对“拆分工程发包”的问题。督促村小组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需要开展工程的规模,认真制订工程开展计划和预算。

  14.针对“对历史遗留的侵占土地损失催讨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组织村主要干部和各村小组长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认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涉事企业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商,则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15.针对“对集体出租土地物业拖欠租金问题管理乏力”的问题。一是与虹冠厂和山技厂负责人进行协商,两家企业已将各自拖欠的厂租如数缴纳。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要求主要干部和相关的村小组长,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应收未收的山林土地承包款进行追收,并以实施办法为主要决策依据,开展山林土地的管理工作。

  16.针对“厂房物业租赁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合同内容,与虹冠厂、旭泰厂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二是与冠鑫、旭泰签订了《补充协议》,将上述厂房使用权转让给冠鑫厂,冠鑫每月按原合同约定条款向松岗村缴纳租金及继续履行原合约。

  17.针对“土地租赁期限超20年”的问题。一是松岗村相关干部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则,协商解决土地租赁相关问题,与律师商讨该合同是否合法,与对方积极协商重签合同。二是加强村主要领导和各村小组长对《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切实按照实施办的相关规定,对签订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研究,明确责任,坚决杜绝违规签订的现象。

  18.针对“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工程竣工验收长效机制,针对已竣工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点整理,规范并优化工程项目的办理流程。如2023年松岗村松岗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将在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相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再根据合同签订的相关验收认定标准,完成验收后再支付工程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农村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管理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松岗村党总支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清单和要求,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务实担当、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努力维护当前稳中有进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凝心聚力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提升我村各项工作发展的助力和动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731004;电子邮箱:453306095@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北环路163号;邮政编码:523660。


  中共松岗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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