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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16019号)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8-13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4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鸿伟百货商店售卖的辣椒粉

  (一)东莞市清溪鸿伟百货商店售卖的辣椒粉((购进日期:2024年05月10日)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辣椒粉”。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辣椒粉”2.3kg,已售出2.3kg(含抽样检验2.3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小明蔬菜档售卖的豇豆

  (一)东莞市清溪小明蔬菜档售卖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年05月10日)产品,噻虫嗪、噻虫胺、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豇豆”。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豇豆”3kg,已售出3kg(含抽样检验3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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