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实施程序(试行)》(东农农函〔2023〕144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建设项目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为期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进行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其它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将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222号409室;联系人:殷卓文;联系邮箱:qxnlswj@163.com;联系电话:0769-87731060。
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