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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二十九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5-27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在东莞市清溪政府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qingxi/   )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318905             
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
1罗红梅511023********8968清溪居民4003084工资经适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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