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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314号)
  • 2023-11-13 17: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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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8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桥头杨海水果店经营的“轻芝士蛋糕(奶酪味)”

  (一)东莞市桥头杨海水果店经营的“轻芝士蛋糕(奶酪味)”(生产日期:2023-06-20),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轻芝士蛋糕(奶酪味)”(生产日期:2023-06-20)。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轻芝士蛋糕(奶酪味)”(生产日期:2023-06-20)2箱,每箱重量为2公斤,共计4公斤,销售了4公斤(含抽样检验2.5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桥头卡记副食店经营的“辣椒粉”

  (一)东莞市桥头卡记副食店经营的“辣椒粉”(购进日期:2023-07-27),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上述批次的“辣椒粉”(购进日期:2023-07-27)3.12公斤,现场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辣椒粉”(购进日期:2023-07-27)6.12公斤,销售了3公斤(含抽样检验2公斤),其余3.12公斤被我局扣押。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桥头晓明蔬菜店经营的“橄榄”

  (一)东莞市桥头晓明蔬菜店经营的“橄榄”(购进日期:2023-08-17),三氯蔗糖项目不合格。

  (二)2023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大门紧闭,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市场管理方证实该店已于2023年8月25日停止经营。因该店负责人去向不明,无法联系,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原经营地址留置送达《检验报告》(NO.ZKFC2301007-5a),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东莞市桥头镇政府网站公告送达《检验报告》(NO.ZKFC2301007-5a)。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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