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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14:39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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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9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的“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购进日期:2022-04-01),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基本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61.7元;3、没收“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14包共0.912kg。(《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131102022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批次产品在购进及销售时未违法添加任何物质,储存符合其储存条件,因此其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公司导致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