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桥头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桥头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301号)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9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的“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购进日期:2022-04-01),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时代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基本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61.7元;3、没收“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14包共0.912kg。(《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131102022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批次产品在购进及销售时未违法添加任何物质,储存符合其储存条件,因此其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公司导致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附件:

中国东莞桥头街道栏目_中国东莞桥头街道栏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4,本区域含有4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4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