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低保、特困、低边家庭公示名单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5〕5号)和《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23〕13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低保家庭实行长期公示并主动公示社会救助规范文件,现将我镇在保名单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桥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