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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1313号)
  • 2024-09-23 10: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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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2号),涉及我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桥头奕宏水产品店经营的“鲈鱼

  (一)东莞市桥头奕宏水产品店经营的“鲈鱼”(购进日期:2024-05-18),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鲈鱼”(购进日期:2024-05-18)。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鲈鱼”(购进日期:2024-05-18)17.9kg,已销售17.9kg,其中用于抽样检验2.6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桥头民康百货店经营的“青豆角

  (一)东莞市桥头民康百货店经营的“青豆角”(购进日期:2024-05-23),倍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青豆角”(购进日期:2024-05-23)。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青豆角”(购进日期:2024-05-23)4.1kg,已销售3.227kg,其中用于抽样检验3.227kg,剩余0.873kg青豆角未销售已自行销毁。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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