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4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徐罗杨日用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味香瓜子”
(一)东莞市徐罗杨日用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味香瓜子”(购进日期:2022-10-07),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原味香瓜子”(购进日期:2022-10-07)。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原味香瓜子”(购进日期:2022-10-07)3包,净含量为5公斤/包,共计15公斤,销售了15公斤(含抽样检验4.192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桥头福海冻肉店经营的“德式火腿”
(一)东莞市桥头福海冻肉店经营的“德式火腿”(生产日期:2022-09-02),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德式火腿”(生产日期:2022-09-02)。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德式火腿”(生产日期:2022-09-02)4件,共计80个,销售了8个(含抽样检验8个),其余72个已退回供货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售出的食品均用于食品抽样检验,其余未售出的食品已退回供货商,食品无法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桥头郑记水产品店经营的“芦虾(基围虾)”
(一)东莞市桥头郑记水产品店经营的“芦虾(基围虾)”(购进日期:2022-10-20),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芦虾(基围虾)”(购进日期:2022-10-20)。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芦虾(基围虾)”5kg,销售了2.5kg(含抽样检验2.5kg),其余2.5kg已自行食用。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售出的食品均用于食品抽样检验,其余未售出的食品已自行食用,食品无法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