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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09:45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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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桥头德健利厨具店经营的“葵花籽(原味)”
(一)东莞市桥头德健利厨具店经营的“葵花籽(原味)”(购进日期:2022-08-30),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葵花籽(原味)”(购进日期:2022-08-30)。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葵花籽(原味)”(购进日期:2022-08-30)3包,净含量为5公斤/包,共计15公斤,销售了15公斤(含抽样检验4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桥头清飞菜档经营的“豆芽(黄豆芽)”
(一)东莞市桥头清飞菜档经营的“豆芽(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10-21),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豆芽(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10-21)。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上述“豆芽(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10-21)7.5kg,销售了7.5kg(含抽样检验2.5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