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东府〔2020〕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农林水务局起草了《桥头镇农村(社区)集体建设工程及项目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6日,在“中国东莞桥头镇栏目”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桥头镇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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