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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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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谓是一种礼仪,桥头的称谓习俗和珠三角其他地方一样。

  一、父系亲属

  长辈称曾祖父母为“白公”、“白婆”;祖父母为“阿公”、“阿婆”、“爷爷”、“奶奶”;祖父母的兄弟及其妻为“伯公”、“伯婆”、“叔公”、“叔婆”或以排行冠以“大、二、三”等;称祖父的姊妹及其夫为“姑婆”、“姑爷”、“丈公”,亦冠以排行;祖母的姊妹及其夫为“姨婆”、“姨公”,亦冠以排行;称父母为“阿爸”、“阿妈”;父亲的兄弟及其妻为“阿伯”、“阿叔”、“伯娘”、“婶娘”,或冠以排行;父亲的姊妹及其夫为“阿姑”、“姑丈”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

  平辈称兄弟及其妻为“阿哥”、“阿嫂”、“弟弟”、“弟媳”,对弟及其妻或呼其名;称姐妹及其夫为“阿姐”、“姐夫”、“阿妹”、“妹夫”,对妹及其夫或直呼其名;堂兄弟、堂姐妹及其配偶与此相同;姑母的子女及其配偶同上,前面加“表”字。

  晚辈本人子女及儿媳、女婿直呼其名,对儿媳或称“X嫂”;侄儿及其妻称“侄和侄媳妇”;侄女夫妻称“侄女”、“侄婿”;姐妹的儿子及其妻称“外甥”、“外甥媳妇”;姐妹的女儿及其夫称“外甥女”、“外甥婿”;称儿子的子女及其配偶为“孙”、“孙媳妇”、“孙女”、“孙女婿”;侄子的子女及其配偶在前冠以“侄”字;称女儿的子女及其配偶为“外孙”、“外孙媳妇”、“外孙女”、“外孙女婿”。

  二、母系亲属

  长辈称母亲的祖父母为“大舅公”、“大舅婆”;母亲的父母为“外公”、“外婆”;母亲的姑父母为“丈公”、“姑婆”;母亲的姨父母为“姨公”、“姨婆”;母亲的兄弟及其妻为“舅父”、“舅母”,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母亲的姊妹及其夫为“阿姨”、“姨丈”,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

  平辈称舅父的子女及其配偶为“表哥”、“表弟”、“表姐”、“表妹”、“表嫂”、“表弟媳”、“表姐夫”、“表妹夫”;姨母的子女及配偶相同。

  晚辈父系子侄辈相同,在前加个“表”字。

  三、夫方亲属

  即妻对夫方亲属的称呼:称丈夫的父母为“老爷”、“家公”、“大人公”、“奶奶”、“阿娘”、“阿妈”;对其他亲属的称谓,跟丈夫一样称呼。

  四、妻方亲属

  即夫对妻方亲属的称呼:称妻的父母“岳父”、“岳母”或“阿伯”、“阿叔”、“阿娘”;对妻的其他亲属跟妻一样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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