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樟木头镇商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1、设备清单及发票、进口报关单或资产评估报告;首办或设备价值增加才需提供。 2、场地证明(样板电子档详见附件); 3、劳动年审合格证明副本; 4、社保年审合格证明 5、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6、环保验收批复或污验物排放许可证或证明; 7、旧的生产能力(办理延期企业提供,新办除外 以上资料请企业提供原件供核对,外经贸部门收取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