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城街道节约用水奖励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南城街道节约用水奖励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5日
南城街道节约用水奖励实施方案(试行)
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充分调动我街道辖区内用水单位和居民节约用水的积极性,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和街道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根据《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节水载体奖励分为节水居民小区奖和节水企业奖,在南城街道辖区内获得广东省或东莞市授予的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称号的载体。获奖的节水小区、企业由南城街道节水办按照本方案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励资金。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一)申报要求
南城街道辖区企业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2020年9月30日前,按照南城街道节约用水奖励申报材料要求,向南城街道节水办申报奖励,并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报《南城街道节水奖励申请表》(可联系南城街道节水办,联系电话:22419760),加盖公章后向南城街道节水办申报(南城街道东骏路教师公寓内南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节水型企业
(1)节水型企业申报书、水平衡测试报告及通过专家评审证明材料(专家评审意见等);
(2)获得广东省或东莞市授予“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书面文件;
(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或者措施说明;
(4)单位生产、生活规模的证明材料;
(5)水费单据;
(6)年度节水工作总结。
2.节水型居民小区
(1)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书;
(2)获得广东省或东莞市授予“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书面文件;
(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或者措施说明;
(4)年度节水工作总结。
三、奖励标准
节水型企业和居民小区奖励金额:按照20000元/个予以奖励。2020年度奖励名额为15个,由南城街道节水办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中评选确定。其中获广东省节水型居民小区、企业称号的载体,将优先考虑。(奖励资金来源为2020年南城街道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奖励工作经费,共计30万元。)
四、评选程序
(一)由南城街道节水办对申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二)由南城街道节水办将获奖名单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公众网”(http://www.dg.gov.cn/nancheng/)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三)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由南城街道节水办通知获奖节水型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和节水型企业,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节水奖励资金,以及授予奖牌。
五、其他要求
1.《南城街道节水奖励实施方案(试行)》最终解释权由南城街道节水办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获奖励的节水型居民小区、企业须支持东莞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南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申报和验收支撑材料,并配合做好有关迎检工作。
附件:南城街道节水奖励申请表
南城街道节水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