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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5〕2012010401号)公告送达

  • 发布时间: 2025-12-16 17:16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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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苹:

本局于2025年12月0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及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5〕20120104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5〕201201040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