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五味六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5-22 16:15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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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五味六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4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5〕2004170301号)),我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股东身份证地址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5〕2004170301号),邮件退回,无法送达。 为了保障你(单位)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5〕200417030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5〕20041703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宏、黄柱怀; 联系电话:0769-2299215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6号 东莞市五味六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