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批量吊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5-09 17:35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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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批量吊销案件中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详见企业清单)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经查明,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清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图片、《公告》、《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送达图片、年度报告信息截图、经营异常名录截图。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无自由裁量权。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拟对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家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东莞南城石鼓昱岱纸品厂等104户企业.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