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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名氏(粤S QY676)的《无人认领财物处理告知书》公告送达

  • 发布时间: 2024-06-20 17:19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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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因当事人无名氏(粤S·QY676)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人认领财物处理告知书》(东市监南无告字〔2024〕2006180101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告知书,内容详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人认领财物处理告知书》(东市监南无告字〔2024〕2006180101号)。 

请当事人无名氏(粤S·QY67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人认领财物处理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无人认领财物处理告知书》.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