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名氏(粤B 20MD3)的《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公告送达
- 发布时间:
2025-02-05 11:45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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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粤B 20MD3) : 本局于2025年02月0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东市监延强〔2025〕2002050301号),内容是:延长扣押疑似成品油3750升。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东市监延强〔2025〕20020503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房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998226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银丰路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