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氤教学堂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12-30 14:24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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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东市监罚催送告〔2024〕2012300301号 广东氤教学堂科技有限公司 : 本局于 2024 年 12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 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为了保障你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 单位)公告送达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2012100301号), 内容是: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2、对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2012100301号)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梁文秀、潘瑞芳 联系电话: 0769-22998226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银丰路6号 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