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南城广财源东北凉拌菜馆(经营者:姜旭)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 发布时间:
2024-08-16 09:19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
分享到:
东莞市南城广财源东北凉拌菜馆(经营者:姜旭): 本局于2024年03月1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4〕200318040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玖元(¥4849);2、罚款壹仟元整(¥1000);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壹仟元整(¥1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