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树跃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11-12 17:03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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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东市监罚催送告〔2024〕2011120301号 魏树跃: 本局于 2024 年 11月 4日依法对你(单位) 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邮寄给你,但该邮件退回无人签收,为了保障你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 单位)公告送达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010310305号) 内容是:一、没收违法所得捌仟柒佰肆拾捌元(¥8748);二、没收违法经营的“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20人份/盒” (生产批号:221265)4140支和“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10人份/盒(生产批号:JNA20221236SE)”910支;三、对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以叁万叁仟柒佰壹拾肆元(¥33714)的罚款。。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 201031030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梁文秀、潘瑞芳 联系电话: 0769-22998226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银丰路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