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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030号)

  • 发布时间: 2024-07-25 16:44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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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南城艳娜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产品

(一)东莞市南城艳娜蔬菜档档销售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检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的长豆角。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长豆角”11公斤,共销售8公斤,剩余3公斤因腐烂丢弃。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口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