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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东市监罚送告〔2024〕2007150904号)

  • 发布时间: 2024-07-15 16:29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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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家宽科技经营部等2家个人独资企业(吊销名单详见清单):

  本局于2024年6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006240904-1-2号),内容是:吊销东莞市家宽科技经营部等2家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名单详见清单)。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006240904-1-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 系 人: 闵豫、王有志  联系电话:  0769-22999081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东莞市家宽科技经营部等2家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