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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南城羽巧餐饮店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07-17 09:59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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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南城羽巧餐饮店:

我局于2023 年 07 月 03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我局于2023年07月03日向你单位经营者身份证地址邮寄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2007030102号),该邮件退回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2007030102),内容是: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合计共人民币贰万元(¥20000)。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200703010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刘宏、黄柱怀    联系电话: 0769-22998226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银丰路6号   

南城羽巧 催告书.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