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志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8户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发布时间:
2019-07-01 11:35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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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志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8户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当事人“东莞市志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8户企业(具体名单见南城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查询)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我局依法对上述128户企业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行政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刘胜光 吴雪飞联系电话:0769-2242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