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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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10:02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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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东莞市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企业无《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设立依据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为二级,分别为地市级、镇级。 1.权责划分(市):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东莞市范围内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批发、批零兼营)变更工作。 2.权责划分(镇): 镇街(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的变更工作。 四、许可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3)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5)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6)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7)需现场核查的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通过检查的。 8)申请单位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则该申请不予批准: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2)需现场核查的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未通过检查的。 3)申请单位没有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表1: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法定代表人”项目的填写需与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一致;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无 0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证书 无。 0 1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2:变更企业负责人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书 无。 0 1 纸质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 无。 0 1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3:变更住所或企业名称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住所”项目的填写需与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一致;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4:变更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经营场所”项目的填写应明确到具体的门牌、楼层和房号;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 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需附出租方代表的身份证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为本人的有效手机号码。 0 1 纸质 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 如无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共同对房屋产权作出的承诺声明。 0 1 纸质 经营场所平面图 1、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2、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并标明各功能分区(根据企业部门设置)、实际使用面积和室内尺寸。 1 0 纸质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应注明经营场所周围主干道及标志性建筑物。 1 0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5:变更库房地址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库房地址”项目的填写应明确到具体的门牌、楼层和房号;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库房租赁协议 库房为租赁的需提供, 租赁协议需附出租方代表的身份证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为本人的有效手机号码。 0 1 纸质 库房的房屋产权证 如无房屋产权证,可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共同对房屋产权作出的承诺声明。 0 1 纸质 库房平面图 1、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独立的库房,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2、库房的平面图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实际使用面积和室内尺寸,并标明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及各区实际使用面积,退货产品存放位置。 1 0 纸质 库房地理位置图 应注明库房周围主干道及标志性建筑物。 1 0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6:变更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经营范围”项目的填写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分类编码填写,并按照2002年分类目录和2017年分类目录分开填写;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企业变更的情况说明及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无 1 0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7:拟从事“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经营模式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基本情况表 无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1 纸质 组织机构图 须注明各岗位人员姓名 0 1 纸质 企业员工花名册 无 0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医疗器械物流负责人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 无 0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医疗器械物流负责人的身份证书 无 0 1 纸质 库房平面图 需标明承接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库房布局(库房面积/容积,贮存温度)、功能分区。 1 0 纸质 贮存、运输设施设备目录 无 1 0 纸质 承接医疗器械贮存、配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无 0 1 纸质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说明 需提供系统截图 1 0 纸质 通过互联网技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实现实时监管的信息系统平台说明 无 1 0 纸质 质量保证协议(储运委托合同)格式文本 无 0 1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表8:拟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贮存、配送医疗器械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材料目录 目录应列出所有提交材料的清单。 1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1、本表按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用*填写; 2、本表“原事项”的项目填写应与原许可证一致;“变更后事项”的项目按变更的实际内容填写,“库房地址”项填列“受托方库房地址[所营产品全部委托***(受托方名称)贮存、配送]”或“受托方库房地址[所营产品部分类别委托***(受托方名称)贮存、配送]”; 3、本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2 0 纸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还需提供受托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 1 纸质 库房租赁协议 1、库房为租赁的需提供。 1.1、租赁协议需附出租方代表的身份证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为本人的有效手机号码。 2、如全部委托贮存、配送的无需提供。 0 1 纸质 库房的房屋产权证 1、如全部委托贮存、配送的无需提供; 2、如无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共同对房屋产权作出的承诺声明。 0 1 纸质 库房平面图 如全部委托贮存、配送的无需提供。 1 0 纸质 库房地理位置图 1、应注明库房周围主干道及标志性建筑物。 2、还需提供受托方受托贮存委托方医疗器械的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 1 0 纸质 设施设备目录 如全部委托贮存、配送的无需提供用于贮存、运输的经营设施及设备目录。 1 0 纸质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确认书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需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不是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此项材料。 1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工作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时限情形1: 情形名称:登记事项变更 法定办理时限:20 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15 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时限情形2: 情形名称:许可事项变更(不需现场核查) 法定办理时限:15 工作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15 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时限情形3: 情形名称:许可事项变更(需现场核查) 法定办理时限:30 工作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30 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考评时限(包括整改时间):20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实地核查的时限计入办理时限)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局或所在地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需现场核查的3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分局取证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提交至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街、园区)分局(其中,麻涌、中堂、道滘、望牛墩、洪梅5镇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申请,以下称各分局)窗口。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核验,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需现场核查的3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分局取证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22号南城办事大厅 窗口电话:0769-2319878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图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窗口办理流程 图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网上办理流程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