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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
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说明
  • 2021-11-05 17:22
  • 来源: 南城城市更新
  • 发布机构:南城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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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目前,城市更新体系里面主要依靠“一个规划、两个市场”(即单元划定、前期服务商和单一主体)运作,东莞在单元划定工作方面已有清晰的操作指引,而在招引前期服务商和单一主体方面,管理和监督交由属地镇街自行负责,若缺乏相应的操作指引,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良竞选、管理无序等种种乱象。出台《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目的建立公平透明的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市场,规范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

  二、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更新单元需引入市场主体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合情况)上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改造。

  三、主要规定事项

  《细则》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工作启动、招引前期服务商以及前期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等操作流程内容。

  四、征求意见及集体讨论情况

  《细则》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通过南城街道政务网中“通知公告”一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7条意见,采纳情况已向提出人反馈说明。


南城街道城市更新中心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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