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中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一致性处理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的《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已于2023年6月6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同意,批准文件:《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33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背景及原因
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项目是东莞市2018年重点更新单元,属于市促动工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麻涌镇加快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该方案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土规,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麻涌镇南洲村,总面积为1.2123公顷,原规划为限制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21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麻涌镇麻一村和大盛村,总面积为1.2123公顷,原规划为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批准后,东莞市麻涌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6月6日
附件:
1.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方案(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33号).pdf
2.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麻涌分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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