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 涌 镇 政 府 采 购 公 告
麻采公告[2018]12号
我所受东莞市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现就东莞市麻涌镇华阳湖带状公园景观亮化灯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NXMCGP201812
二、项目内容: 灯具项目
三、项目预算:912140.02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政府采购室)。
五、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
(1)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来现场报名之前先提供以上证件的正本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及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见询价文件附件3)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dgmccgzx@sina.cn,并电话(0769-88232182)确认查收。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经登记注册或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场登记报名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如有资质等要求的,报名时须提供特定资质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http://www.gdgpo.gov.cn),未注册的请及时办理。
八、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十、询价文件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人: 吴先生、胡先生
电话/传真:(0769)88232182
特此公告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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