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法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案件名称 | 履行方式 | 公示期限 |
东市监处罚〔2022〕080425Z0895号 |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罚款 | / | 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个体工商户 | 东莞市寮步曲家美食店 | 92441900MA4W0F5A8N | / | / | 身份证 | 4103**********507X | 郝卫宾 | 罚款 | 2022年4月25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寮步曲家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主动履行 | 5年 |
东市监处罚〔2022〕080517Z0902号 |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罚款 | /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自然人 | 张伟珲 | / | / | / | / | / | / | 罚款 | 2022年5月17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伟珲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案 | 未履行 | 5年 |
东市监处罚〔2022〕080519Z0903号 | 药品经营行政处罚 | 罚款 | /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参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 内资分公司 | 东莞市国健堂医药有限公司寮步缪边分店 | 91441900MA56HCRK2D | / | / | 身份证 | 4452**********0958 | 黄康华 | 罚款 | 2022年5月19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国健堂医药有限公司寮步缪边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案 | 主动履行 | 5年 |
东市监处罚〔2022〕080519Z0904号 | 药品经营行政处罚 | 罚款 | /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参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 内资分公司 | 东莞市汇森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寮步泉塘分店 | 91441900MA54XNYQ1U | / | / | 身份证 | 4452**********0958 | 王小猛 | 罚款 | 2022年5月19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汇森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寮步泉塘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案 | 主动履行 | 5年 |
东市监处罚〔2022〕080519Z0905号 | 药品经营行政处罚 | 罚款 | /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参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个体工商户 | 东莞市寮步厚本堂药房 | 92441900MA4WCJRE7U | / | / | 身份证 | 4451**********5915 | 余少裕 | 罚款 | 2022年5月19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寮步厚本堂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案 | 主动履行 | 5年 |
东市监不罚〔2022〕080519Z23号 |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 | / | 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参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 个体工商户 | 东莞市寮步耀辉餐饮店 | 92441900MA56APBC2W | / | / | 身份证 | 4413**********3038 | 周汉辉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2年5月19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寮步耀辉餐饮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主动履行 | 5年 |
东市监不罚〔2022〕080523Z24号 |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 | / | 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 有限责任公司 | 东莞市徽达贸易有限公司 | 91441900MA4UX2K208 | / | / | 身份证 | 3408**********5635 | 洪传根 | 免予行政处罚 | 2022年5月23日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莞市徽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案 | 主动履行 | 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