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调查东莞市雕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一案时,通过送达《询问通知书》、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要求该公司到我局进行询问调查,但你公司均以无时间、法定代表人出差为理由拒绝接受询问和配合调查。为调查清楚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督促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5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0号)接受询问调查。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陈见初、周广临 ;联系电话:0769-8323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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