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314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314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5号),涉及企石镇1家使用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企石青清农场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炒碟和凉拌碟)餐具
东莞市企石青清农场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炒碟和凉拌碟)(消毒日期2023-10-07)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农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农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决定处罚如下: 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市监处罚〔2024〕310119001号)。
该农场自查分析原因:该批次自消毒餐饮具(小炒碟和凉拌碟)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应该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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